
資料:泰絲‧格里森《莫拉的雙生》(春天)(陳宗琛譯)
撰寫:長靴貓/clover
莫拉是法醫,被報紙稱作「死亡女王」,在度過法國航空業三小時的無效率班機延誤,在美國機場找不到行李,她花了跟原本預計時間晚五個小時才回到她安逸的居所。
小鎮陷入慌亂,莫拉看見熟悉的孕婦穿著警裝,大家看見莫拉,都感到十足的慌亂。
在這與世無爭的小鎮裡,在一台外來的車上,莫拉看見自己的屍體。
這是本,我覺得寫得很殘忍的書。
就像是我們無法注視人類在皮膚下赤裸裸的東西,就跟作者用不帶感情的筆調去描寫解剖過程,整本書都帶著這種,讓人很無法愉快看下去的感覺。
但很好看~
某些書對於解剖,是採取讓人沒有帶入感的冷筆法。這本是讓人有帶入感的冷鋒,另外在映著觀看者的想法,整本描述,很毛。
這是本會讓我心慌慌的小說,推理部分有,但懸疑的氣氛抓得很好,害我走在半路,都很怕會有東西忽然跳出來…看到一半不敢放下來,因為要看完才能安心…
這就是我覺得最棒的地方了。
書中很執著於土下的東西,還有骨骸。對於死的追求之類的,故事中,女主角也進行著尋找的動作,她想要知道她還來不及認識的她,是誰?跟她一模一樣的她,之前過著怎樣的生活,為什麼會變成這樣,以及她跟她到底有多像……一樣的品味,依從想像,搞不好一樣會談鋼琴,一樣擁有理性和附有邏輯。
一切只是想像,縱使她找到了一點。
還有,母親。
母親在此書中,是很重要的一環。
血濃於水,我們身體的組成,在於母體內構成,有著從兩個人傳下來的DNA。生命這樣延續,父母活在自己的孩子身體裡。
莫拉,已經有自己的父母了,收養他的時候已經過了四十歲,但那就是他的父母。
但她有了自己來不及認識的妹妹,以及,自己一直未曾尋找的母親。
書中還有另外個很重要的女主角,懷孕的女警。她忍受著孩子的踢擊,她應該舒適地躺在家裡休息,但她穿著孕婦褲,作為一個警察到處奔波。
書中的她,機靈、風趣,是個好警察,好朋友,是個人和母親。
整本書,看起來並不快樂,光一開始,就有某個角色會讓我想把他丟到果菜機裡。整本書看起來很陰暗,但穿插著莫拉自己的情感生活,和不少帶著硬梆梆的幽默。但整本書,就像是柔軟的鐵。
但看完好滿足!
不是只有血緣關係的人,才叫做親人。同理,生長的環境背景、DNA,我們無法控制,但人類引以為傲的獨立思考,就是為此存在的不是?環境會塑造你,但想成怎樣的人,是自己,特別是所擁有不被壓縮的童年,你所擁有的快樂,你生長來的一步一腳印,這就是所活下來的證明,想要證實自己活過,但也應該知道自己正活生生站在這裡的過程。
這不是應該被別人一兩句肯定句就推翻的東西。就算那是所謂的事實,但…關我什麼事?是我想要成為這樣的人。
所以,我現在在這裡
所謂人心中的黑暗,是個人專屬的,我想應該不會分享吧。想要的話,那也是我自己創造才是。我幹麼要撿別人的東西?
所以告別了。
媽媽好偉大!我認為母性還是有光輝!媽媽會因為小孩兒變得更加堅強,那是因為,他知道自己是媽媽。有什麼是用錢買不到的?那就是愛啦~因為是媽媽,因為愛自己的孩子,所以才理所當然的堅強,所以啊,並不是什麼特別的天驕、或是受生命祝福的神人,就僅僅只是母親,也因為同時是自己和母親,所以才這麼正常的偉大啊。
老實講,我還蠻同情那黑暗的,因為他們頗為無知。
動機也蠢得令人發笑,而非驚恐。簡言,寄生蟲。
什麼是愛?哪種東西又叫做執著?如果有種被人非我不可的獨占慾,那應該是可以滿足我虛榮心的事吧?但前提是,那也要我接收地很開心啊,變態跟愛的界線,超明顯的不是,說看不出來的人,根本就是滿足於自己是個變態的事實。
簡單來說,變態是自私的。如果真的愛的話,就該滿足於自己身處於愛人的現狀才是!…這樣說好公主病喔XD
至於…另外一邊,有點讓人覺得失望吧?
看起來讓人感到十足驚恐不安又不爽的一本,但看完又覺得好滿足的一本~
好看的書~
有雷的分隔線
太太,甩了那爛男人吧!你可以寫書跟賣電影版權來養小孩了!
…男人爛了,就該趁早換~
老實說,被甩,應該要先用大腦先想想自己本身的理由,已經努力想不到了,才該去尋找外因,直接跳過反省階段,這狀況根本是被寵壞的死小孩…一群人在那邊哭:「為什麼我沒有女朋友?」、「我喜歡的男生都不理我!」,不覺得應該先想想,你憑甚麼可以獲得對方啊?!或著說,你哪邊可以吸引對方了?不想做任何努力或改變,把一切都歸因在外在,我除了說那是超劣質公主病以外,我想不到可以說啥了?要說「砍掉重練吧,你!」嗎?
真是的…推卸責任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