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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理小說,內容要包括「謎團」、「偵探」和「解謎」這三個部分。通常故事會有一位主角, 而故事情節會依照主角的邏輯思考發展,並揭出真相。

 

       大約在西元 1770 年,已經出現一些推理解謎的相關寫作作品,但是因為是零星創作,所以並不能稱之為推理「小說」,或許,可以說是推理小品文。直到西元 1830 年之後,才有作家投入推理小說的著作。其中,西元 1841 年,艾德格‧愛倫坡〈莫爾格街兇殺案〉這篇短篇小說奠定了推理小說的形式,這篇作品具備了謀殺、邏輯推理、解謎的推理小說必備的要素。甚至到了現在,許多推理小說仍依循此種模式進行。

 

           艾德格‧愛倫坡(Edgar Alan Poe,1809~1849) 是推理小說的開山祖師。而他筆下的偵探奧古斯 特.杜賓正是一位推理小說偵探。雖然說在杜賓之前並非沒有偵探,但是再看下去就知道為什麼 會以「最初的偵探」形容他。

 

       杜賓是法國名門的後代,因為生活不順,所以以書為朋友,卻不是一個普通的書呆子。他常常會看報紙雜誌上一些零星的資訊,利用他獨特的分析能力與豐富的想象力,解開難題。憑零星資訊推理出真相,大家有沒有覺得很熟悉?這就像福爾摩斯一見到人就能娓娓道出對方的來歷, 兩者有異曲同工之妙。如果偵探這職業要論輩份, 福爾摩斯可能要叫杜賓一聲祖師爺了。

 

       除了小說的基本架構,偵探與助手這種模式也在此奠定了往後的基礎。在愛倫坡的故事中, 敘述者讀者都知道是杜賓的一位友人,但是在任何一篇故事中也都沒有提到他的名字。這位可憐的「我」也和後代的助手一樣,是位平凡的敘述者。

 

       雖然出場的只有短短三篇故事,但這三篇謎團各有特色,也讓人體會到杜賓的厲害之處。第一篇的〈莫爾格街兇殺案〉是一起密室殺人,在警方搜完證胡亂抓人之時,杜賓漂亮的破了案。但當時的警方對漂亮破案的杜賓卻沒有任何敬意,反而故意以冷言冷語來掩飾自己的羞愧。

 

       其次的〈瑪麗.羅傑奇案〉則是一名在香水鋪工作過的女子失蹤後在河中找到屍體的疑案。報紙的渲染和賞金之下,民眾說出各式各樣的推理,但沒有幫得上忙的。心不甘情不願的警察只好請杜賓幫忙,而僅僅只是看了報紙,杜賓就推理出了事件的全貌,以安樂椅神探之姿破案。而第三篇的〈失竊的信〉是宮內有貴人丟失信件, 屢屢遭受威脅,便委託警察尋找信件。靠著心理分析,杜賓便揪出藏在暗處的兇手。

 

      不管是偵探與助手的模式,抑或是案件的謎團,都成為後來偵探小說的模式。為什麼要說他是最初的偵探?正是因為他和他的謎團皆成後來推理小說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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