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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生垣真太郎《殘酷的妖精》(尖端)(邱憶薇譯)
撰寫:長靴貓/clover

那首歌的歌詞,不太一樣。
在酒吧的地下室裡,許久不見的好友們死於非命,唯一倖存的女子卻神智不清,最後以兇手自殺結案。
但是……在外面唱著歌的遊民,他的歌詞,跟原本的不太一樣。

很久以後,有捲參賽電影再度重現了當時場面,但卻是跟當時的「真相」,完全不一樣。
由死去的妖精,寄來的電影。

這個嘛,比前作好看很多很多!
雖然主題還是有繞著電影相關打轉,還是可以感覺到作者對於電影那一塊的沉迷甚至說自HIGH,但是處理上比起《錯格的幻影》還要……親民多了?由於上一本採取的方式……我覺得可以說有種講解跟電影史之類的那種感覺,讀起來比想像中還有距離感。但這一本呢,把那些東西變作日常跟閒聊(跟講解有很大的不同),整本故事跟敘事功力變得順滑許多。而且這次的故事,該說比較娛樂嗎?上一本相較之下比較沉悶?

就連故事,對我都比較戲劇化。
雖然敘事視點採取的也是第一人稱,但我覺得……比較,會讓讀者喜歡多了?這次的第一人稱帶入了很多很多的感情,應該說,有了很多很多一般人比較能體會的感情。
  
就連這次的真相,對我來說,不管是鋪陳還是意外性,都很不錯。
比想像中還要讓人滿意的作品。特別是後續的翻轉,雖然不會讓我感到「過癮」,但卻讓我感到「精采」我很喜歡當時兇手為何會有那樣的反應,就一般狀況而言,對我來說太做作了,我反而比較喜歡那樣「善良」的兇手……另外,雖然這次也有留給讀者想像空間,但我比較能接受這一次的那一種,因為對我來說,我覺得那種浪漫跟不影響整個主劇情讓我看得很高興。
這本……對我來說,頗為浪漫,甚至到有點過頭的地步,但因為我很喜歡浪漫,而且這本的浪漫……雖然誇張了點,但我喜歡那樣表達出來「未來」的氣息。
而且如果看過萬花嬉春(←那時代的電影還是要這樣翻好啊XDDD)的話,會很喜歡,那個男主角最後的舉動。

故事中,不斷出現「妖精」這種東西,那是所謂的形容詞,書中不說我自己也忘了,以前曾經有過「妖精風潮」(雖然我根本沒接觸過……)。我很喜歡這本書出現有關妖精的種種。所謂的妖精,指的是人,可以被稱為妖精的人。可愛地被人稱作妖精或是天使,在電影裡慘酷的妖精。

所謂的過去跟真相,真的挖掘出來,好嗎?
在某個狹小的房間,男人對著陌生的男人,吐露出他的一生。然後……以後見面,就當作不認識吧。
明天早上起來,我會看見你買杯咖啡,你會看見我在你對面吃早餐,但我們已經是不認識的人,已經毫無關係了。
所謂的真相,已經不存在。

這本的真相,如果處理不好,我一定會很怒吧?(對我來說,會讓我不怒的只有中規中矩的好寶寶殺人犯而已……)但是,他靠整本的氣氛,讓我吃完了。對我來說,書中埋的東西,真的很淺,但是呢……我覺得他處理地,會讓人覺得很漂亮。
就連應該讓我怒的部分,也會讓我拍手。
而且,故事還有真正的爆點,在於主篇中,來不及去接受的東西。

好看的一本。
不管是引起讀者想看的戲劇性還是故事情節跟氣氛的處理,甚至是對於故事的真實的曝光,都讓我很滿足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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