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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種類型推理小說、電視劇、電影裡面,法庭推理一直都是相當有趣的題材,在法庭裡面原告與被告雙方激烈辯駁,一方積極證明對方有罪,而在無罪推定下另一方則是證明對方無法證明自己有罪,聽起來很繞口對吧?就像是推理小說裡面常出的不在場證明,也不是證明自己沒有做這件事,而是證明當時並不在現在現場,那這種類型吸引的地方在於,透過證據的收集,雙方在嚴謹的邏輯推理下爭辯過程,而結局也可能大逆轉或者令人意想不到,還有一點與其他推理作品不太一樣的的地方就是真相並不是那麼重要,很多時候並不是無罪,而是無法證明罷了。

而法庭推理最重要的就是證據,在法庭上都是靠證據說話,根據調查的方式包含了人證、物證、書證,人證就是一般傳喚證人到法庭上作證可能是目擊者或者跟原告被告有關的人物,而物證則包括兇器、贓物或遺留在現場的物品痕跡等等,書證則是以文書的方式作為有意義的證據,例如筆錄、鑑定報告之類的,根據這些證據做出合理推斷以及找出對方證據裡不合理的地方,就是法庭推理最主要的方式。

個人認為在各項證據裡面人證是最具爭議性的,很多的冤案都是因為單靠人證定罪才造成冤獄,目擊者很有可能聽錯看錯,又或者各式各樣的原因造成證詞的不正確性,尤其是很多時候證人問訊的時間與案發當時以經有一段時間落差,人的記憶是相當不可靠的,大多人的記憶都是破碎的,細節也大多記得不清楚,透過腦補做出合理的解釋就當作是整件是的全貌,所以才是會有人明明對犯人的照片指證歷歷,到後來才發現認錯人。且人心難測,在法院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就算說出口的事實,也通常不會是全部的事實,總會隱瞞某些對自己不利的事實,所以其他的證據更顯得重要,才能做出更正確的判斷。

最後想推薦有關法庭的戲劇,日劇「王牌大律師」,這部電視劇相當的有趣,各個人物的形象也很鮮明,尤其是主角真的讓人又愛又恨。而且能從不同的角度看到法庭裡各方的立場,也有不少橋段值得省思。還有另一部是最近看到的電影「十二怒漢」,這是一部 1957 年經典的美國黑白電影,這部電影講述的是美國陪審團在一個小房間裡討論案件的過程,這部片沒有其他故事穿插,整部電影就是看他們討論,卻相當的精彩,很推薦有興趣的人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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